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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沪深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和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修订的提示

时间: 2022-07-06

尊敬的投资者:

为配合ETF纳入港股通标的范围,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修订通知,兴业证券《上海/深圳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同步做了修订,具体如下:

一、《上海/深圳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主要增加了港股通ETF的风险提示条款,港股通ETF在交易机制、每日额度限制控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清算交收和风控安排等方面与港股通现有股票机制基本一致,但港股通ETF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终止上市情形,或者发生清盘业务等方面有特殊制度安排,与内地证券市场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二、《上海/深圳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主要增加了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的相关提示。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请各位投资者务必关注港股通投资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通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