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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教·三味书屋】融资融券股份权益变动处理

时间: 2017-11-09

股份权益变动处理


01

融资买入

融资买入的证券派生的权益归客户所有。与普通证券账户的处理方式相同。

1、【送股或转增股】时,根据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比例,在送股或转增股上市日,相应增加信用证券账户内股票的数量。

2、【现金分红】时,根据现金分红的比例,在红利发放日,相应增加信用资金账户内的资金数额。

3、【配股、增发、配售新股、配发权证、发行可转换债券】时,除权除息日后,相应增加信用证券账户内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客户可以在有效期内行使优先认购权。

02

融券卖出

融券卖出,在未结清该笔融券的情况下,该券派生的权益归券商所有。

1、【分红派息,实得红利现金补偿】

红利发放日,客户要以现金方式补偿现金红利(融券卖出股票实际应得),证券公司从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相应数额的现金;信用资金账户中现金余额不足的,欠款部分按融资利率计收利息。具体扣除时间为股票派息日前一天晚上。

2、【派发红股和转增股本,实增股数股份补偿】

除权除息日,客户对证券公司实际融券数量增加(增加值为融出证券实际应得红股),即需要偿还的股票数量增加;采取的是“股票补偿”的方式。

3、【增发新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权证,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现金补偿】

金额为该权益上市首日成交均价与发行价的差额,浮盈补偿,浮亏客户承担。

4、【股票配股,现金补偿】

金额为除权日均价与登记日折算的除权价的差额,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配股除权日后,证券公司从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相应数额的现金;现金余额不足的,欠款部分按融资利率计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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